法律援助伸“温情之手” 遭车祸女孩赵琪莉获70多万元赔偿
舟山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舟山网所有者,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没有法律援助的帮助,女儿的医疗费没有着落,真不知会怎么样。是法律援助救了我女儿,也给我和妻子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日前,遭车祸女孩赵琪莉的父亲赵建国特意到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他说:“目前女儿已经能睁开眼睛看人,头也能稍微转动一下,治疗效果明显。 ”
赵琪莉是普陀六横人,今年25岁。去年9月26日下午,赵琪莉经过定海东山路时,被一辆小型客车撞倒。后经交警认定,客车车主黄某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赵琪莉右侧颅脑外伤、右侧创伤性急性硬膜下出血、弥漫性轴索损伤。因伤势严重,赵琪莉先后被送到舟山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等医院治疗,高额医疗费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
去年12月22日,赵建国到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律师周凤侠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时为受援人争取到了12万元的费用,暂时缓解了受援人的燃眉之急。
援助律师又到保险公司等搜集证据材料,了解到涉案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时处于保险期内。去年12月25日,援助律师作为代理人向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对责任比例有较大争议,对方仅认可70%,援助律师从事实和法律依据上提出反驳,为受援人争取到了更大的权益。今年2月24日,定海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向赵琪莉支付各项损失22.58万元(减去12万元先予执行金额)。
去年12月8日以来,赵琪莉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等住院治疗,一直处于低意识状态,其间支出治疗费用40余万元,后续费用仍在产生。法律援助中心再次伸出援手,就该阶段的治疗费用先行支付再次给予援助。今年7月,援助律师又为赵琪莉争取到40多万元赔偿款。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帮助赵琪莉拿到74.58万元赔偿款。
- 相关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