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全面开展舟山渔场渔具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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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网记者 吴建波)记者昨天从舟山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将从本月15日全面开展舟山渔场渔具整治专项行动,对“一电四网”(电脉冲惊虾仪、多层囊网密眼衬网、地笼网、滩涂串网、珊瑚网)等禁用渔具进行专项整治,到2017年3月底前,基本实现禁用渔具及“密眼囊网”“三个不见”,即:陆上(码头)不见、船上(港口)不见、海上(滩涂)不见。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为陆上打击非法制造、维修、销售禁用渔具联合执法行动,以及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作业渔船开捕管理联合执法检查执法行动。
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制造、维修、销售、使用和随船携带电脉冲惊虾仪及其它利用电脉冲方式进行捕捞和辅助捕捞的渔具(助渔设备);规范帆张网(单锚张纲张网)网目(或网囊)尺寸;禁止帆张网使用多层囊网或加装密眼衬网;整治制造、维修、销售、使用和随船携带多层囊网拖网行为;整治在海洋开放性水域使用地笼网(定置串联倒须笼)的行为;整治在沿岸、滩涂使用滩涂串网等禁用渔具的行为;整治使用珊瑚网打捞红珊瑚等海底生物的行为。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制造、维修、销售、使用禁用渔具和“密眼衬网”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妨碍阻碍公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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