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白泉一男子强行阻工获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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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定海白泉人娄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去年9月的一天上午,娄某开着一辆黑色越野车途经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见有人在施工便进入工地。
娄某问两个正在挖土的工人是哪里人?工人告诉他是北蝉的。娄某又指着施工机械说:“这是谁让你来做的?这个是我家门口的活,没有经过我们本地人同意,你不要做。”一开始工人们没有听他的,继续忙着手中的活。娄某厉声说:“没有听到吗?再不停就要不客气了。”
工人见状,通知了老板何某。“这个地是我们村的,你们北蝉人在这里做什么?要么分点工程给我做做。”娄某向何某提出。当这个要求被何某拒绝后,娄某又强行向何某索要“香烟钱”。娄某说:“不光我要来闹,我们村里人看到你们北蝉人在我们的地盘上干活,肯定也要来闹的,香烟钱要出点。”
因害怕工程被阻拦之后耽误施工进程,何某提出事情好商量。娄某不依不饶地说:“我这个事情没有解决好,你不要想干。”
何某知道对方就是想拿点好处,弄点香烟钱,就问他要多少。娄某表示最少4万元。何某提出待工程完工后可给他1万元买香烟。娄某说,1万元买香烟村里人不够分,自己摆不平的,至少要给4万元才能够帮他摆平。
两人就这样争吵了起来。后来,在其他人的调停下,何某被迫从他人处借得5000元暂且先交给娄某。
今年2月18日,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娄某家属也代为退赔赃款,并取得了何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娄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同时,被告人娄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娄某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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