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控有新招 “老赖”私家车上高速 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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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中午12时左右,普陀法院执行局在宁波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协助下,成功查扣被执行人陆某某的一辆私家车。这是普陀法院通过高速交警协作机制查获的第二辆“老赖”的私家车。
陆某某曾是我市一家船务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陆某某所经营的公司破产,并欠下公司、个人债务达4000多万元。经法院审理执行后,截至2014年5月,他仍欠执行款2000余万元并被列入“老赖”黑名单。被查扣当天,车上只发现陆某某的驾驶员。据了解,被查扣的轿车车龄为8年,当初的市场价约为50万元。
“车辆属于动产,平时有可能在全国各地跑,查控相对困难。”普陀法院执行局童法官介绍,今年4月,省高院与省公安厅建立了高速交警协作机制,重点对“老赖”控人控车。机制建立不久,高速交警就查获了“老赖”龚某某的一辆私家车,他因替朋友贷款45万元而被追究担保责任。目前,龚某某的私家车已完成评估,即将被公开拍卖。
普陀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与高速交警的协作机制已取得初步成效,普陀法院将与本地交警协作,共同探索查控“老赖”车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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